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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问:什么是挂牌交易?
答: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挂牌出让综合体现了招标、拍卖和协议方式的优点,并同样是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特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重要方式,尤其适用于当前我国土地市场现状,具有招标、拍卖不具备的优势:一是挂牌时间长,且允许多次报价,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决策和竞争;二是操作简便,便于开展;三是有利于土地有形市场的形成和运作。挂牌出让是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补充。


问:地籍调查为什么要权利人签字?
答:地籍调查是对土地使用权人权利范围、位置、大小等进行的法定调查,需要与毗邻权利人相互以签章方式共同确认。这是权利人对自己和相邻宗地的使用权利的认定,避免日后发生土地纠纷的一项重要手段。


问:为什么对经营性用地要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
答: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明确: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利于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廉政建设。土地是国家和社会最大的资源和财富,是生产要素市中价值最高的资产。对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审批如果不严格规范,容易滋生腐败。一些腐败分子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攫取巨额地价差额,造成了土地资产的严重流失,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利于遏制权力进入市场,减少人为因素对资源配置的干预和不合理控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有利于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健全土地市场规则,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源性资产配置的新机制。虽然我国在土地市场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竞相压低、减免地价吸引投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划拨土地大量非法入市等。如果不遏制这些行为,统一规范、开放有序的土地市场难以形成。大力推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能够实现国家土地资产的最大效益,而且能够提高政府供地的市场化程度,促进规范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地籍知识问答

1、什么是地籍?
地籍是记载土地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簿册。它是政府管理的、以地块为依据的具有法律效力和现势特点的土地档案。

2、什么是地籍调查?为什么要进行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就是依照法律程序和技术规程,对申请登记的宗地现场核实其权属、位置、界线、数量、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行政行为,地籍调查的情况记录于地籍调查表上,作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的重要基础资料。因此它是对土地登记申请的实质审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也是建立地籍和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的土地制度。

3、地籍调查包含哪些内容?
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项内容。
权属调查是对宗地权属及范围的现场调查,调查内容记录于地籍调查表上,经土地使用者认定,作为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书凭证。
地籍测量是指在权属调查基础上,运用测绘科学技术测定界址点及建筑物位置,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地籍图,为登记发证提供服务的技术过程。

4、地籍调查为什么要权利人签字?
地籍调查是对土地使用权人权利范围、位置、大小等进行的法定调查,需要与毗邻权利人相互以签章方式共同确认。这是权利人对自己和相邻宗地的使用权利的认定,避免日后发生土地纠纷的一项重要手段。

5、权利人(单位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到场的如何办理指界手续?
地籍调查需要对土地界址进行指认,指界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权利人亲自到场共同指认;单位使用的土地,由法人代表指界,并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个人使用的土地,由户主指界,并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明。当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时,应由委托的代理人指界,并出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有多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分别出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6、 权利人指界后拒绝签字的如何处理?
对现场指界无争议的界址,权利人(或委托代理人)拒绝签字盖章的,按违约缺席处理。

7、违约缺席指界及界址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A.如一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为准。
B.如双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员依据有关文件和图件,结合实际状况决定。
C.确界后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如有异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重新确界申请,并承担重新确界的费用,逾期不申请,确界自动生效。
对有争议的界址,经调查员现场调解无效的,填写《争议原由书》,双方签字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裁决。

土地收购储备知识问答

一、 什么叫土地收购储备?
答:土地收购储备是指政府为了实施城市建设规划,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用市场机制,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等方法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投放市场,满足各类建设需求,确保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行为。

二、 为什么要推行土地收购储备?
答: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在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城市土地市场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型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是政府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国城市存量土地潜力巨大,城市建设中因各种原因如企业破产倒闭等造成的土地闲置现象普遍存在,而很多好的建设项目急需用地,这样就出现了"有地没用好,宗地没处找"的现象。此外,不少区位较好的土地被一些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占据,没有发挥土地的应有效益,造成土地低效利用,这种情况迫切需求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进行合理利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也就应运而生。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将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的土地由政府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收回来,再推向市场,从而解决供求矛盾,促进经济发展。

三、 实行土地收购储备的意义有哪些?
答:1、有利于保护耕地。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决定了我国的耕地不能无限制的转为建设用地,因此必须着眼于现有的城市存量土地进行内涵挖潜,节约利用,调整结构,来满足建设需要。
2、有利于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供应。土地是重要的资产,应由政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后,就可以由政府对土地供应进行垄断。
3、有利于土地招标拍卖。按照法律规定,经营性用地应以招标、拍卖供应。由于存量土地大多掌握在原用地者手中,土地招标、拍卖难以推行。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就可以使政府"有地方招"、"有地方拍"。此外,由于储备土地经过了前期整理开发,熟地招标、拍卖也就成为可能。
4、有利于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
5、有利于增加政府土地收益,防止土地资产流失。

四、哪些土地属于收购对象?
答:土地储备的对象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依法收回的土地;
(二)、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三)、被依法没收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四)、因用地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国有土地,或者是经核准报废的交通设施、矿场用地;
(五)、交易价格偏低,政府应优先购买的土地;
(六)、依法分批次征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合同的期限开发或无力继续开发且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八)、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五、企业破产倒闭或要求"退二进三",土地如何申请收购?
答:1、企业向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提出书面收购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签注意见,经市经委审核后报政府批准。
2、储备中心申请市规划局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3、储备中心组织土地勘丈测量调查、建筑物评估等事项。
4、储备中心进行补偿费用测算,拟定收购协议,报政府批准。
5、储备中心与企业签定收购协议。
6、向企业支付土地补偿费。

六、土地收购过程中,企业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1、收购申请。
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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