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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办出让(审核)
一、办理程序
1、用地户提出改办出让申请;
2、现场勘查;
3、进行地价评估;
4、确认地价,核定土地出让金;
5、提交局用地会审会研究;
6、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7、报市政府审批。
二、申报材料
1、补办出让申请;
2、土地批复文件复印件,土地使用证;
3、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
4、土地评估报告及地价确认文件;
5、宗地平面图及位置图;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
7、改变用途的须提交规划许可证;
8、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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