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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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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办出让(审核)

一、办理程序

    1、用地户提出改办出让申请;

    2、现场勘查;

    3、进行地价评估;

    4、确认地价,核定土地出让金;

    5、提交局用地会审会研究;

    6、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7、报市政府审批。

二、申报材料

    1、补办出让申请;

    2、土地批复文件复印件,土地使用证;

    3、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

    4、土地评估报告及地价确认文件;

    5、宗地平面图及位置图;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

    7、改变用途的须提交规划许可证;

    8、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报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东港分局   电话:0633-8226228   传真:0633-823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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