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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审核)

一、办理程序

    1、土地权利人提出申请;

    2、对权属证明材料和地籍调查,相邻认界结果;

    3、现场地籍测量,整理界址成果绘制地籍图件;

    4、填写土地登记表格,制定土地证书;

    5、审核无误后,报市局盖章并颁发土地使用书。

二、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权属来源批准文件和征地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3、土地勘测定界图或者征地红线图;

    4、相关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书;

    5、各种税费缴付凭证。

三、承诺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报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东港分局   电话:0633-8226228   传真:0633-823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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