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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核)
一、办理程序
1、抵押双方申请,填制《申请审批表》;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评剧结果;
4、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应签订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5、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进行公证;
6、审核、审批、登记;
7、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二、申报材料
1、土地证及土地证复印件、宗地图;
2、土地估价报告、确认文件;
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4、集体土地使用者同意抵押证明书及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5、房产证复印件及其他附着物权属证明;
6、经公证的抵押合同;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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