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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核)

一、办理程序

    1、抵押双方申请,填制《申请审批表》;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评剧结果;

    4、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应签订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5、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进行公证;

    6、审核、审批、登记;

    7、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二、申报材料

    1、土地证及土地证复印件、宗地图;

    2、土地估价报告、确认文件;

    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4、集体土地使用者同意抵押证明书及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5、房产证复印件及其他附着物权属证明;

    6、经公证的抵押合同;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东港分局   电话:0633-8226228   传真:0633-823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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