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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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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用地(审核)

一、办理程序

    1、用地单位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二、申报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

    2、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相关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版权所有: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东港分局   电话:0633-8226228   传真:0633-823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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